《規劃》提出,未來三年,要實現裝備制造業平穩增長,國產裝備國內市場滿足率要穩定在70%左右。在重大裝備研制上要取得突破。提高基礎配套水平,優化升級組織結構。同時,要明顯轉變增長方式,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、物耗和污染物排放,提高勞動生產率,大型企業集團的現代制造服務收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20%以上。
對于產業振興的任務,《規劃》指出,要依托高效清潔發電、特高壓輸變電、煤礦與金屬礦采掘、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、高速鐵路、城市軌道交通、農業和農村、基礎設施、生態環境和民生、科技重大專項這十大領域重點工程振興裝備制造業;抓住鋼鐵、汽車、石化、船舶、輕工業、紡織、有色金屬、電子信息產業和國防軍工九大產業重點項目,實施裝備自主化;提升大型鑄鍛件、基礎部件、加工輔具和特種原材料四大配套產品的制造水平,夯實產業發展基礎。
此外,國家支持裝備制造骨干企業在工程承包、系統集成、設備租賃、提供解決方案、再制造等方面開展增值服務,逐步實現由生產型制造向服務型制造轉變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,延伸擴展研發、設計、信息化服務等業務。同時,落實節能產品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。用好節能產品補貼資金,對購買高效節能裝備產品的終端用戶給予補貼,2009年先行開展對高效電機推廣應用的補貼。










